貳、獎項類別
本項競賽獎項區分為平面新聞報導、電視新聞報導、廣播新聞報導等三類,每類選出3件作品,共計9件,說明如下:
一、平面新聞報導類(包括報紙、通訊社、雜誌暨網路作品)
(一)「特優獎」乙名,頒贈獎金新臺幣3萬元暨獎座乙座。
(二)「優等獎」乙名,頒贈獎金新臺幣2萬元暨獎座乙座。
(三)「佳作獎」乙名,頒贈獎金新臺幣1萬元暨獎座乙座。
二、電視新聞報導類(包括網路作品):
(一)「特優獎」乙名,頒贈獎金新臺幣3萬元暨獎座乙座。
(二)「優等獎」乙名,頒贈獎金新臺幣2萬元暨獎座乙座。
(三)「佳作獎」乙名,頒贈獎金新臺幣1萬元暨獎座乙座。
三、廣播新聞報導類:
(一)「特優獎」乙名,頒贈獎金新臺幣3萬元暨獎座乙座。
(二)「優等獎」乙名,頒贈獎金新臺幣2萬元暨獎座乙座。
(三)「佳作獎」乙名,頒贈獎金新臺幣1萬元暨獎座乙座。
參、評審標準
凡平面媒體、電視臺暨廣播電臺報導播出之新聞、專文,其精神在挖掘、
發揚具社會光明面內涵,其目標在促使國家進步、提升社會形象、導正觀
念、端正風氣、激發共鳴、移風易俗、推動社會革新,並能充分掌握報導
之深度與廣度,具建設性、啟發性及人文關懷者。
肆、作品內容
一、平面新聞報導類(包括報社、通訊社、雜誌社、網路):
以單篇或系列事件、議題製作之深度報導,單篇字數以5千字為限;系列報導篇幅至多2篇,總字數不限。
二、電視新聞報導類(包括網路):
針對單一事件或議題製作之深度報導,總長度不超過1小時;系列報導篇幅至多2篇,總長度不超過2小時。
三、廣播新聞報導類(包括網路):
針對單一事件或議題製作之深度報導,總長度不超過1小時;系列報導篇幅至多2篇,總長度不超過2小時。
伍、參賽資格
一、由全國各新聞事業單位推薦,惟被推薦者須為本會會員
二、參賽者透過個人服務媒體單位報名,惟參賽者須為本會會員。
三、若參賽者尚未加入本會,請先完成入會手續成為正式會員後再行報名參賽。
四、參賽作品不限定為首播作品,但必須為過去1年(110年7月1日起至111年6月30日止)內曾發表或播出之作品,每人參賽作品最多得報名2件(與他人共同完成並列名者亦列入統計)。
五、參賽作品不得為已參加國內外競賽獲獎之同一作品,違反者取消參賽資格;若參賽作品已獲選得獎,將取消得獎資格並要求返還獎金及獎座。
陸、報名方式
參賽者請依照下列方式檢附作品向本會報名,如有缺件,本會將不予受理:
一、填寫報名表:
(一)請詳細填寫報名表上列示之各項資料,完成後送請推薦單位暨推薦人用印,屬多人共同完成者亦同。
(二)如有檢附企劃書等書面資料,均視同報名表「作品內容簡介」之補充,內容應就作品製作緣起、報導重點等作敘述。
(三)報名表、書面補充資料請以紙本方式為之。
二、送件:
(一)平面新聞報導類:
1、報名總表乙份(紙本)、報名表一式4份(紙本)。
2、參賽作品一式4份(報紙及雜誌請附作品原件;網路作品請提供連結網址)。
(二)電視新聞報導類(含電視、影音網路):
1、報名總表乙份(紙本)、報名表一式4份(紙本)。
2、全新 DVD 光碟(MPEG-4(H.264)或 MOV(H.264)檔案格式)一式4份,封面上註明播出日期與主題;網路作品請提供連結網址。
(三)廣播新聞報導類:
1、報名總表乙份(紙本)、報名表一式4份(紙本)。
2、全新光碟(MP3音檔)一式4份,封面上註明播出日期與主題。
柒、評審
本會邀請大眾傳播領域學者、專家及社會賢達擔任評審,每類組3至5人,評審結果於111年8月15日前在本會官網公佈,並於本年「社會光明面新聞報導獎」競賽贈獎活動中贈獎。
捌、報名日期
111年6月1日起至111年6月30日止(以郵戳為憑)。
玖、送件地點
請於截止日前,將報名資料以郵寄或親送方式送至本會,資料包裝袋上請註明「111年社會光明面新聞報導獎競賽報名資料」,本會地址:106013臺北市大安區浦城街13巷30號3樓。
、聯繫資訊
一、本次活動相關訊息將公告在公會官網暨第29屆公會Line群
二、聯繫人:秘書長段家麒(0922-408937)、秘書戴麗秋(0932-240385)
三、電話:(02)23698398
四、傳真:(02)23698336
五、聯絡處:106013臺北市大安區浦城街13巷30號3樓
六、e-mail:tpeja370901@gmail.com(公會)
tcc_56789@yahoo.com.tw(秘書長)
七、公會網址:http://www.tpeja.org.tw
八、29屆台北市新聞記者公會Line群